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 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 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 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 如晋何。”献公亦 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 ”荀息曰:“ 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 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 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 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 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 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 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 。”十月,里克 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 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 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 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 曰:“诗所 谓‘白珪之玷, 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 破骊戎, 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 。... 更多 >>